“逆向过年”只是看上去很美 驾照“自学直考”还需配套措施

“零容忍”才能确保“舌尖安全”

    12月9日,市第一市区检察院通报了一起“舌尖上的犯罪”。为降低生产成本谋取利益,一食品加工业主在生产烧味过程中非法使用工业盐。目前,检察机关已依法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对犯罪嫌疑人曾某批准逮捕。(12月10日《中山日报》)

    当前我市对食品安全严格监管的情形下,生产有毒有害食品依旧不断出现,说明其违法成本太低,光靠食品企业主的道德良知自律并不靠谱。因为,我们从不少事例可以看到,发生食品安全问题的根源就出在企业,出在黑心老板们的违规生产和违法经营上。如果不能从生产环节解决问题,不能把非法添加、掺假者的不法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纵然再有若干法律法规,查处的力度再大,也只能是治标不治本。

    面对食品安全乱象,唯有出重拳治乱,依法明确监管部门、生产加工人员、流通环节等各方面责任,才能让食品安全监管有的放矢,行之有效。一方面,如果经过缜密调查,确认事实,就要让这些人付出高昂的法律成本——该吊销营业执照的一律吊销,该重罚的一律重罚,该入刑的一律入刑,绝不手软,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必须“零容忍”,才能对不法商家形成强大的吓阻力;要大幅提高执法力度和密度,不给问题食品钻空子和藏身的市场,让“露头就被抓捉”成为执法常态。如果每次违法行为,都躲不过监管部门的眼睛,逃不脱法律严厉惩处,没有机会坑人牟利,商家也就会打消不轨的念头和行为。购买食品的民众当然多了一份安全,执法部门自然多了一份尊严。

    另一方面,加强企业自律引导,为企业生产套上“紧箍咒”。要将监管“关口”前移,修订、补充、完善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加强对有毒有害食品源头的监控,并鼓励各食品生产企业和从业人员牢固树立职业道德意识和法律意识,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的各项规定,为老百姓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只有从生产环节把不安全食品拒之流水线或者手工作坊之外,才能让老百姓的“餐桌”有质量安全保证。

    同时,还应尽快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把“事后救火”变为“事前防范”。比如,要加强教育培训,提高经营者的素质和社会责任感;建立食品生产、销售企业的“诚信建设体系”,一旦违法,透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无论是企业还是商户,都将无路可走,甚至“灭顶之灾”;健全“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作用,让违法分子如过街老鼠无处藏身。 
[ 编辑: 高凉网编辑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