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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名单公示

我市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会议


923日上午,我市在高州中学高中校区召开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动员会,部署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相关工作。市教育局副局长苏汉梅、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潘思源出席会议并作讲话。教育局人事股股长何永华主持会议。


会上,市教育局副局长苏汉梅对我市普教系统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市人社局党组成员潘思源对《关于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评聘工作的通知》进行了详细解读;市人社局职称股股长林启文就《高州市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工作方案(草案)》有关内容进行了说明。会议还对教师岗位设置工作、职称评审工作进行了业务培训。


会议指出,我省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建立近30年来,对于促进我市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起到了重要作用。当前,教师队伍建设面临新形势、新机遇、新挑战,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又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了新要求。全面推开中小学职称制度改革,是对中小学教师管理制度的突破和创新,是拓展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空间、提升地位和待遇的重大举措。会议要求,要充分认识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作用。要抓住重点,突破难点,扎实推进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平稳推进。会议还要求,这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涉及我市8万多中小学教师的切身利益。各学校要坚决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精心谋划、稳妥实施。


据了解,本次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有以下亮点:一是以促进教师专业发展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拓展教师职业发展通道。此次改革的主要内容之一,是将原来相互独立的中学教师职务系列和小学教师职务系列统一并入新设置的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系列,并设立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形成与专业发展相对应的从三级教师到正高级教师的职称(职务)阶梯。特别是在中小学设置正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破除了中小学教师职业发展的“天花板”,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中小学教师的积极性。二是突出业绩导向,不断完善教师职务(职称)评价标准与评价机制。与原有的职称评审申报条件相比,《教师水平评价标准》在师德、育人、教学、示范带动等方面提出了更加具体的要求,同时体现不同类型和层次的教师的特点。比如,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学校教师,重点评价其师德表现、教学水平和育人业绩,在教研方面的要求适当放宽。三是优化中小学教师资源配置,切实落实向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政策。把鼓励教师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终身从教,推动中小学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作为改革的重要工作目标之一。四是坚持评聘结合,教师职务(职称)制度与岗位聘用制度有效衔接。今后中小学教师职务(职称)评聘要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进行,不再进行与岗位聘用相脱离的资格评审。(教育局刘冠甫 吴祖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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