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名单公示
高州市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
颁发名单公示
按《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乡村学校从教3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16]4号)和《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乡村学校教师荣誉证书颁发工作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35号)通知要求,由高州市教育局转发文件到全市各学校并组织填报,截止2016年6月25日,经审核上报的材料,我市共有3094名人员符合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颁发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6年9月23日至2016年9月29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电话:0668—6662847)或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电话:0668—6633839)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并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附件:乡村学校从教20年教师荣誉证书登记人员信息(公示).xls
2016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