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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时间安排的通知(粤教师函[2016]38号) 高州市2016年初中招生办法

高州市教育局关于2016年城区适龄儿童入学安排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相关法规政策,为依法保障我市城区适龄儿童入学,规范招生行为,努力化解“大班额”问题,现将我市2016年城区适龄儿童入学安排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排入学学位


今年城区各公办小学计划安排入学新生54班。其中,市一小8,附一小10班,南关小学6班,东风小学8班,文明路小学10班,市二小5班,榭村小学7班。民办学校根据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另发)和学生意愿自行组织招生。


二、安排入学对象


(一)城区非农业户籍(本通告发出之日前入户或迁移)2016831年满六周岁二个月(即2010630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具有城区房产证的适龄儿童。


(三)符合省有关规定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1、在城区有稳定合法住所连续2年以上;2、在城区有稳定合法职业并按国家规定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


(四)符合政府有关优惠照顾入学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安排入学办法


(一)安排入学次序


1、第一批:就近安排区域学校。属家庭户(指适龄儿童户口与父或母同一本户口簿)且符合入户或迁移期限(本通告发出之日前)的城区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按招生服务范围安排到相应城区小学。


2、第二批:就近统筹安排区域学校。属单独户(指适龄儿童自己一本户口簿)、挂靠户(指适龄儿童与户口簿的其他成员都是父母以外的亲属关系)且符合入户或迁移期限的城区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按招生服务范围安排到相应城区小学,如本服务区学校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其他有学位的城区小学就读。


3、第三批:就近统筹安排入学。不符合入户或迁移期限的城区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以及无城区非农业户口但父母具有城区房产证的适龄儿童,就近统筹安排到城区有学位的小学就读。根据学位的情况,房产证地址属文明路小学、东风小学服务区域就近统筹安排到东风小学就读,房产证地址属市一小、附一小、市二小、南关小学服务区域的就近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就读,如东风小学和南关小学学位不足,则统筹安排到榭村小学就读。


4、第四批:统筹安排入学。符合条件的城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根据其父母在城区经商、务工、社保、居住等情况,统筹安排到南关小学(在该校前三批入学安排结束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榭村小学就读,额满即止,其余则安排到市三小、西岸中心学校、荔枝圩小学等郊区小学就读。


(二)安排入学的程序


1、各小学审核适龄儿童报名资格,接受符合本服务区适龄儿童报名;


2、我局组织验核适龄儿童报名资格;


3、我局根据适龄儿童报名资格,按安排入学的次序和各小学的招生人数确定各小学新生名单,在各小学张榜公布。


各小学一年级新生名单以我局审批的为准,学校不得擅自招收不符合资格的一年级新生,未经我局审批的一年级新生,我局不承认其学籍并予清退,后果由学校和家长负责。对各小学录取的新生名单有疑问的,由各小学负责解释。


四、安排入学区域


详见《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范围》。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1618日、19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仅限符合第一、二、三批报读安排条件的报名。


1)符合第一批、第二批报读安排条件的(含不符合入户或迁移期限的城区非农业户口适龄儿童)到所属的服务区范围小学报名。


2)符合第三批报读安排条件的父母具有城区房产证的适龄儿童,房产证地址属文明路小学、东风小学服务区域的到东风小学报名,房产证地址属市一小、附一小、市二小、南关小学服务区域的到南关小学报名。


279日、10日两天(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仅限符合第四批报读安排条件的报名。


符合第四批报读安排条件的到南关小学、榭村小学或城郊小学其中一所小学报名。


(二)报名时应交验的资料


符合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报读安排条件的适龄儿童报名时除填交新生入学报名表(报名前可在高州教育信息网下载或报名时到报名地点索取)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户籍资料: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2、住房资料:房产证(原件、复印件1份)。符合第一批、第二批报读安排条件的此资料不在必交之列。


3、其他资料: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的有关材料(原件、复印件1份)。


符合第四批报读安排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时除填交新生入学报名表(报名前可在高州教育信息网下载或报名时到报名地点索取)外,还需提交以下资料:


    1、适龄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复印件1份)。


2、务工人员提供城区就业证明(人社局确认的城区劳动合同);经商办厂人员提供城区营业执照(或经商纳税证明)。


3、在我市缴交社会保险累计2年以上社保证明(原件、复印件1份)。


4、父母居住证或房屋租赁证(原件、复印件1份)。不在必交之列,但作为优先安排的条件。


请报名前务必准备好相关资料,除文中特别注明外,其他均为必交资料,未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的不接受报名。


六、注意事项


1、我局将联同有关部门对户口、房产等有关证明材料实行验核,凡经验核发现弄虚作假,即取消报名资格;只能到一所小学报名,不得重复报名;已就读的小学生不得报名。


2、所有公办学校都严格按规定条件和规范程序公开录取学生, 公办小学也不存在招收择校生或收费借读生,家长千万不要听信他人能通过关系帮助或花钱解决您的子女就读问题, 以免上当受骗,钱物受损。


 


201668


 


城区小学招生服务区域范围


 


市一小:中山路单号33号、双号42号(含33号、42号,下同)后,后街、永镇街、仙桂上街(即128号门牌),潘州中路(原环城南路)双号门牌及原环城南路单号21号前,公园路单号33号前、双号16-36号,府前北路单号55号、双号4号前,新街一、二、三区,解放街单号63号、双号38号前,广场路单号69号、双号34号前,文明路双号16号前,教育路(原人民路)双号60-76号,城南一区,潘州豪庭。


市二小:高凉西路单号、高凉中路1-171单号、茂名大道、高州中学高中部、高州五中、南方花园住宅区、环保局住宅小区、南湖塘居委会居民、聚福新村、集贤新村、聚贤新村、挂榜路、明珠花园、南湖一街、南湖二街、府前北路138号后、南湖一区、南湖二区、南湖三区、明珠路(原南湖路)、祥和大厦、豪景大院、富康花园、桂圆豪庭、清华园、永裕小区、嘉豪花园、博雅新村、缫丝厂宿舍、天子花园、桂圆一区、康泰华都、沙河南一、二、三、四、五区、沙河新村、御名苑、耀新一区、二区、三区、高凉中一区、高凉中二区、天子路、坡耀住宅一区至六区、光明路180-220双号、东方大道、侨苑新村、坡耀村。


附一小:环城西路单号157号、双号70号前,西关路(街)、新安街、沿江一路、沿江二路93号后(鉴江桥头至农机一厂宿舍)、仙桂下街(即29号门牌后)、黎江巷、大陵驿巷、沿江一巷、二巷、三巷(原淦江一、二、四村),宝光一至四区,解放街单号65号、双号40号后,集贤街、宝光路、观山路、高顿路、高师路、西岸北、西岸南路(原河西路),华南纸箱厂宿舍、火柴厂宿舍、林科所宿舍、牛角塘住宅区、橡胶厂宿舍。


南关小学:红荔路(原工业大道)、南湖路、南华路,潘州中路(原环城南路)单号门牌23号后,南关上下街、新街,府前北路(原府前路)双号门牌6号至136号,南新路301号后,竹栏下街、兴贤巷,公园路(原勒古巷)单号35号、双号38号后,教育路(原人民路)单号75号、双号78号后,小观山街、南府路、南兴一、二、三街、沿江南路、高第巷、丽景花园、莉莱江城、红荔花园,环城西路单号159号、双号72号后,电池厂宿舍、灯泡厂宿舍、造纸厂宿舍,高凉西路双号。


东风小学:中山路单号31号、双号40号前,光明南路,潘州东路、环城东路、环城北路、北直街、常平街、升平街、仓边街、乐义巷、马路巷、光明路1-179号及181-219单号、荖园、高凉东路、东门巷、文笔路,文笔一、二、三区,光明一区、二区,教育路1-18号,艮龙路、北街、天文巷、赐宝巷,安荣一、二、三巷,东升巷、金刚巷、金刚街、菠萝、三元宫,沿江二路1-92号(三元宫至北江),谢官路、金色花园、交通村、木林一区、二区、三区、平江街、平江电厂宿舍。


文明路小学:文明路单号,双号18号后,文明巷(原文明一、二、三街)、南新一、二、三区,广场路单号71号、双号36号后,潘州住宅区,高凉中路(原高新街)单号173号(地税局)后、双号2-238, 高凉中路长安住宅区,府前北路单号57-137号,教育路(原人民路)单号19-73号、双号20-58号,坡头(原商业)一、二街,南新路300号前,公园路双号2-14号,坡头一、二、三区,沙河一、二、三、四、五区,文明一(含华侨住宅区)、二、三、四、五区,电力一村、电力二村,城南二、三区,光明三、四、五区,怡景小区、顺景小区、太阳城小区。


榭村小学:主要面向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招生。高州市2016年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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