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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高州市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宣传手册

致 全 市 高 三 学 生 及 家 长 的 一 封 信

致 全 市 高 三 学 生 及 家 长 的 一 封 信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可以圆你大学梦


尊敬的各位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金榜题名”。高考结束后,同学们就要跨入理想中的大学殿堂。为了保障那些因家庭特殊情况而不能及时筹措学费的同学顺利入学,国家从2009年开始实施一项重要的惠民政策----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成功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圆了大学梦想,受到了广大学生的欢迎,同时也促进了教育公平,推动了社会和谐发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优惠可简单概括为以下四句话:“大学四年无需还,毕业之后始还息;工作三年正常还,有了实力可提前;及时还款最关键,信用记录一生伴;诚信做人知图报,我为祖国做贡献。”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优惠政策


(一)贷款额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具体金额根据学生学费和住宿费之和确定。每学年到现场办理一次。


(二)贷款期限。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3年确定,最短不低于6年,最长不超过20年。可以提前还款。


(三)贷款利率及利息。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自毕业当年的91日开始自己支付利息。


(四)本金和利息偿还。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毕业后3年期间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只偿还利息。宽限期后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借款合同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提前偿还的贷款本金须是一次性还清。


   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条件


(一)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贷款的学生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3、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的新生或在读学生;


4、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高州市;


5、学生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6、符合以下特征之一,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农村特困户和城镇低保户; 孤儿及残疾人家庭;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家庭成员患有重大疾病;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家庭年现金总收入低于8000元人民币;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二)共同借款人条件


共同借款人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共同借款人原则上应为借款学生父母;


2、如借款学生父母由于残疾、患病等特殊情况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的,可由借款学生其他直系亲属作为共同借款人;


3、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共同借款人户籍与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均在高州市;


5、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父母时,其年龄原则上在2560周岁之间;


6、已获得开发银行贷款的借款学生不能做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和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三、申贷流程及资料


首次贷款的时候,贷款学生和共同贷款人需要一同前往办理办理流程及资料:


1.学生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网www.c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贷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导出并打印《申请表》。


2. 学生持申请表到就读高中或村(居)委会或镇(街道)民政部门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任一个部门出具意见并加盖公章均可。


3.必须材料


①贷款学生本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1份(提交);


②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提交);


③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提交);


④户口簿原件(出示);


⑤签订合同:


《借款合同》一式四份,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必须在《借款合同》上签字。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各保留一份,市助学贷款中心留存二份(其中一份由省级资助中心汇总后转交国家开发银行广东省分行)。


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安排


1、集中办理时间:710日至92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不办理。


2、办理地点:市教育局四楼助学贷款中心


3、咨询电话:0668-6601316   6678221


42017年高州市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群:465760801


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到位方式及时间


贷款学生携带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到高校报到,合同及贷款受理证明就是“学费证明”,任何高校是不能以任何理由将贷款学生拒之门外或催要学费的。报到后将贷款受理证明交至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高校在规定期限内在助学贷款系统内录入电子回执(录入回执,贷款有效,否则无效)。市助贷中心收到回执后审核汇总上报国家开发银行,银行于11月中旬将贷款从支付宝账户上直接划到高校帐户上。扣除学费住宿费后,剩下的贷款资金学生自由支配。


六、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资金的还款方式及违约责任


学生自毕业当年的91日开始自己支付利息,开行将于12月进行集中扣款。学生要提前与市助贷中心联系还款事宜,可在毕业前进行提前还款。提前还款日:每月10日前,可以自己在线申请或电话联系助贷中心进行申请,将款打到合同指定支付宝账号上即可,程序简单,方便。


借款合同一旦生效,借款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借款情况将直接进入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自动产生出借款学生的信用记录,成为借款学生的“第二身份证”。如果借款学生不能按时还本付息,不仅要计收罚息,所拖欠的利息和本金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形成不良记录,对今后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银行信用卡及车贷、房贷都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严重的违约人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助学贷款圆你大学梦,信用贷款必须按时还!


 


 


高州市教育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中心


                                           一七年四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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