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费升级成环保税,不能只是换汤不换药 "本文观点真心不敢苟同" 异见

“车震”视频外泄,女子喝药自杀,都是辅警惹祸?

8月30日,在河北省馆陶县的公安局巡警特警大队,一名女子喝下了剧毒农药百草枯,不幸身亡。她这样做,是因为一名辅警曾把手机对准了她,拍摄了一段“车震”视频,而她是来讨个说法。

网上流传的不雅视频截图, 视频中可以看到有穿着制服的人在拍摄

在这起事件中,辅警王某某罪责难逃。在法律人士看来,他的行为已涉三罪:1、未出示执法证件,身穿制服对当事男女进行胁迫,涉嫌滥用职权;2、外泄“车震”视频涉及淫秽内容,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3、公开他人隐私,以致他人屈辱难抑自杀身亡,涉嫌侮辱罪。

令人稍感慰藉的是,当地已经立案并成立专案组,巡特警大队队长被停职,王某某也被依法拘留。然而,话题君仔细阅读警方公告后,发现公告中仍有一些语焉不详之处,而这涉及到更为具体的责任认定,警方理应予以澄清。

当地公安机关发布事件处理公告

众所周知,辅警没有独立执法权,身为辅警的王某某上街执法,理应有正式警察带队。但在当地警方公告中,对这一问题的叙述却含糊带过,“馆陶县巡特警大队辅警王某某等人在309国道执行巡逻任务时……”

话题君觉得,有无民警在场,值得继续追问:有的话,为何不制止王某某“擅自”拍摄?是否要承担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之责?没有的话,当地辅警为何能单独执法?是否已成常态?如果是常态,仅处理一个巡特警大队队长恐怕不够。

另一个问题是,视频拍摄时间是2015年,在网上流传也并非一日。受害者之前是否与警方交涉过,当地警方有无依法查处,也必须予以澄清。如果受害者三番五次交涉,警方也无所作为,受害者不得不以死维权,那么当地警方还有渎职之嫌。

在这起事件中,也有人为辅警辩护:社会治安的维护离不开300多万辅警,对停在偏僻处的车辆进行盘查也有道理——万一发生抢劫、强奸或者其他违法犯罪呢?

话题君不否认辅警存在的意义,也深知他们地位尴尬:工资远低于正式警察,执法权限不明确,偶尔还被当做“替罪羊”。对辅警这份工作,他们可能很难有归属感,在执法过程中,也不会有太多的顾虑。

然而,在法律面前,功过不能相抵;地位尴尬,也不是粗暴执法的理由。更何况,辅警粗暴执法也不是偶然现象。2015年12月,山东枣庄市薛城区巡特警大队4名辅警粗暴执法“车震男女”,并拍录视频上传朋友圈,影响恶劣。如果辅警粗暴执法不依法严惩,岂非变相鼓励辅警肆意妄为?

山东省枣庄市薛城区的巡特警大队粗暴执法,并使用警械

最后话题君想说的是,辅警虽然不是正式警察,但他们粗暴执法,同样是警方的污点。在今日话题《规范执法、打造“服务型警察”,警队不吃亏》中,我们指出规范执法,民众可免于恐惧,警察也可免责。对于常干脏活累活,偶尔成为“替罪羊”的辅警来说,更是如此。

本期责编:刘文昭 李焱枫

[ 编辑: 高凉网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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