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多名初中女生被“强迫卖淫”:变态案件5年后在同一县城再次发生
昨日,网上传出一份“简要案情汇报”,“汇报”显示,河南省开封市尉氏县发生多名未成年中学生被“强迫卖淫”案件,受害人人数众多,包括不满14岁的幼童。根据法制晚报记者调查和当地公安局确认,此案确实存在。今年2月,有人报案后,才引起公安部门注意,随后多人被抓。目前,各方已组成专案组,全力侦查此案。
图注:网上流传的“简要案情汇报”
具体的案件细节,还有待警方调查公布,但如果真如“案情汇报”所披露的那样,受害人中有不满14岁幼女,这就不是什么“强迫卖淫”,而是涉嫌强奸罪。在这起极端恶性事件中,话题君(微信:todaytopic)发现三点特别值得说说。
第一,河南尉氏县发生类似案件已不是第一次。2010年5月,河南省尉氏县“水立方”商务会所发生了多起“强迫中学生卖淫”案件(当时“嫖宿幼女罪”尚未废除),当地公安机关先后抓获多名作案人员,打掉两个涉嫌强迫女学生卖淫的团伙。被害者都是未成年少女,来自该县城几所中学,被骗去会所后,又被组织者拍下裸照相威胁,并强迫女生回校诱骗身边的女同学前来“应招”。
图注:2010年案件涉案宾馆
而这次的案件,情节非常类似。“汇报”显示,自2015年以来,尉氏县企业家赵某要求李某(校园“大姐大”身份)为其介绍年龄小的女孩与其发生性关系,然后,也是用威胁等手段控制受害女生,再从受害女生处寻求其他“猎物”。
据《法制晚报》报道,其中一位受害人的母亲刘某在女儿做笔录时就在身边。她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女儿第一次受害时,在车上还有人给她“化妆”。被李某拉到宾馆后,一进门就看见赵某光着身子躺在床上。完事后,李某给受害女孩300元,被拒绝。
话题君(微信:todaytopic)发现,类似案件往往发生在县域,从小在小县城长大的孩子,家长、学校管理相对松散。县城是城市与农村的结合体,既有“物欲横流”的一面,又有“保守封闭”的一面。前一面,让许多人蠢蠢欲动,后一面又让不少人畏惧害怕。遇到被欺侮事件后,受害者也不会第一时间说出,这就给恶性案件的蔓延创造了有利条件。
第二,在这起案件中,我们又发现了“校园大姐大”这种神奇的存在。去年,新京报记者披露了一则让人气愤到咬牙切齿的新闻。自去年5月以来,内蒙古满洲里市4名初中女生,举报遭遇性侵,而加害人中就包括人大代表和海关工作人员。在这起案件中,就有“校园大姐大”这样的角色,来充当加害人和受害者之间的“桥梁”。
学生害怕“大姐大”是正常的,这背后是一种校园亚文化。满洲里的4个初中生受害者,就是害怕“大姐大”报复。而在尉氏县这起案件中,充当“校园大姐大”身份的李某,又发展出1998年出生的刘某、1999年出生的蒋某某,为其下线,采取殴打、恐吓、利诱等手段强迫在校中学生“卖淫”。
第三,在这起变态案件中,还有更变态的细节。即加害人希望侵犯的对象是“处女”。所以要不断寻求新的猎物,扩大范围。尤其对于部分企业家而言,他们有一种迷信思想,那就是——跟处女发生性关系能够冲喜,带来好运。另外,有人也认为,跟处女发生性行为没有得病的风险,正是这种可悲又可恨的思维,让加害人的胃口越来越大,受害者人数越来越多。
应该怎么办呢?话题君并没有良策,因为所有的解决办法,似乎都无法杜绝这一现象。从法律角度考虑,这是一起刑事案件,嫖宿幼女罪也已经废除;从治安管理角度,县城的学校、家长、警方应该加强联动;从受害者角度,家长、学校一定要反复给孩子灌输“不要沉默”的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