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高人社监字[2019]第19-2号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欠薪单位名称:高州市法理电器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苏海发
营业执照:91440981MA4UJT1786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19年2月18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到黄永华等6人投诉高州市法理电器有限公司拖欠其2018年的工资82000元。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19年3月8日17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 址:高州市文明路23号
联系人:曾盛、李韵、谢勇 联系电话:0668-6671306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