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2017年社会保险信息披露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七十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建立社会保险信息披露制度的指导意见》(劳社部发〔2007〕1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社会保险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4〕171号)的要求,现将我市2017年医疗保险信息披露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医保参保人数和缴费人数
全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为151.5万人(其中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26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145.24万人),生育保险4.83万人。
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人数151.5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6.08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145.24万人,生育保险4.72万人。
二、基本医保统筹、个人账户基金收入及来源结构、支出及结构情况,统筹、个人账户基金当期结余和滚存结余情况。
1.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3855万元,其中个人账户总收入101467万元(含5624万为单位划入个人账户资金),统筹基金总收入13688万元,2017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总支出 10954万元,当期结余2734万元,历年滚存结余18753万元。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87148万元(家庭及个人缴费收入21787万元、各级财政缴费补助65361万元),待遇支出76762万元,当期结余10386万元。
3.生育保险基金收入1158万元,支出3324万元,当期赤字2166万元,历年滚存结余 2028万元。
三、各险种享受待遇的人数、待遇水平及分布情况
(一)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27049人次,其中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在职人员普通门诊184人次、平均 108 元/人次,门诊大病 2867人次、平均 652 元/人次,住院 4383人次、平均7919元/人次;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退休人员普通门诊140人次、平均142元/人次,门诊大病9758人次、平均 435 元/人次,住院9717人次、平均9618元/人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普通门诊60.67万人次、平均报销23.64元/人次,门诊大病1.57万人次、平均报销1647元/人次,住院18.76万人次、平均报销3039元/人次,零星报销8597人,平均报销3377元/人次。
(二)全年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情况
2017年,全市享受生育保险待遇5653人次,其中享受生育医疗待遇3947人次、平均医疗费用2634元/人次,享受生育津贴1706人次、平均生育津贴10653元/人次。
四、签订基本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数量、医疗费用结算情况、与医保相关的医疗服务信息,药品经营单位数量及相关情况。
2017年全市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39家,签订定点药品经营单位157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