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2017-10-20来源: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欠薪单位名称及自然人:武汉华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振灯、苏亚彩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武汉华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陈振灯、苏亚彩、范黎明、刘志强拖欠黄常荣、孟威等2017年2月至6月工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17年10月23日11时前到我局一楼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 址:高州市文明路23号
联系人:吴冰、曾盛、何 田 联系电话:0668-6671306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十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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