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四凡四必” 挡住“带病”干部

如何治理干部带病提拔这一顽症?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意见》,明确提出强化审核措施,实行四凡四必。即:干部档案凡提必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凡提必核,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凡提必听,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凡提必查。在总结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经验的基础上,将四凡四必上升为干部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和基本要求,充分体现了党中央重拳整治带病提拔的坚定决心。

四凡四必审核措施,是识别干部的透视机诊断器。仅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查一项,去年就有3900多人被取消提拔任用,成为破解这一顽症的利剑。实行四凡四必,进一步拓展核查内容,丰富核查手段,构筑起坚固的防火墙。干部档案反映干部的成长经历,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体现对党的忠诚老实。如果一名干部在档案上造假,不如实向组织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那么其做人的基本诚信就丧失了,更无从谈起对党的忠诚。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信访举报情况,是了解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和群众口碑的重要内容,通过对有关问题的甄别和排查,发现问题,加强把关,有利于更好地对干部的政治品质、道德品行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将看这一难题实化、具体化,从而切片化验、会诊辨析,把好干部发现出来、使用起来,把带病干部识别出来、挡在门外。

坚持四凡四必,必须落到实处,不能走过场、摆样子。审查干部档案,重点看三龄两历一身份,看是否有造假情况、其成长经历中是否有违规情形等;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重点看报告事项是否真实,是否存在故意隐瞒现象;听取纪检监察机关意见,要按照动议即核、该核早核的要求,尽可能将征求意见时间提前,以保证对人选有充足时间进行甄别;核查信访举报,重点看反映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对疑点要主动核实,快查快结,实事求是地作出评价。要把审核结果作为评价识别干部是否忠诚老实、是否清正廉洁、是否带病的重要依据。对发现问题影响使用的,无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都要及时中止选拔任用程序;疑点没有排除、问题没有查清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或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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