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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基层公共服务实现全覆盖“一站式”服务送到百姓家门前

上为党委政府担当,下为百姓排忧解难。开展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是省委、省政府全面创新基层治理、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的重要决策部署,是茂名市委、市政府打造政务便民利民工程的重要内容,是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必由之举,更是老百姓心中多年来的“办事少走冤枉路”的期望。

在茂名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在省、茂名市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今年以来,我市以被省列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二批试点县(市)为契机,按照“政府主导、整合资源,统一建设、规范运作,信息共享、便民高效”的原则,积极筹谋、整合资源、分类实施,有序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成效显著。今年6月,该试点工作顺利通过了茂名市的验收。

目前,我市的市、镇、村三级公共服务平台机构全面建立运行,并达到“八有”(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系统、有经费)标准;面向基层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三级公共服务平台集中办理,基本建成了集党建与基层治理、民政事务、户籍管理、商事登记、综治维稳、文化体育、卫生计生、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食药安全、农村“三资”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和财政资金监管、信息咨询、金融业务、农技等服务事项于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服务平台,打造了公共服务事项“窗口服务+互联网+终端服务”办理新平台,实现了公共服务事项一门式管理、一站式办理、一条龙服务,真正做到办事快捷、便民利民。

筹备——多措并举筑牢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底座”

基层公共服务直面人民群众,是群众感受党和政府治国理政最直接的方式。我市十分重视基层公共服务工作,紧紧抓住被省列入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第二批试点县(市)的机遇,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以为民务实的工作作风,多措并举进行谋划筹备,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强化组织领导,当好“设计师”。我市党委主要领导亲自研究部署工作,成立了由市长直接担任组长的市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领导小组,对全市基层公共服务资源、场所、工作开展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根据实际情况统筹谋划,部署任务,明确了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科工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文广新局等成员单位的责任目标,形成了上下联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科学制定方案,绘制“规划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量大、涉及面广,科学规划部署工作方能事半功倍。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我市制定了《高州市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方案》、《高州市2016年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实施具体方案》及《镇村公共服务中心人员配置方案》,明确了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的目标任务、工作阶段、实施步骤及相关要求。各职能部门根据总体规划方案积极推动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快速推进。

加强宣传工作,形成“好氛围”。我市通过LED大屏幕、报刊、资料、网络、广播电视、横幅等多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的重要性和具体做法及要求,营造全市关注、支持平台建设工作的良好氛围。并级级召开宣传动员大会,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形成了上下协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保障工作经费,筹集“准备金”。我市将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费纳入市财政年初预算,整合有关专项资金,以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和运营。目前,我市通过争取省专项资金支持和本级财政投入,已落实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专项经费1240万元,其中安排500万元财政资金用于三级公共服务平台运营。

建设——整体推进搭建基层公共服务平台“主体”

公共服务延伸至村,办事流程简洁高效,是基层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的目标。围绕这一目标,我市在原建设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基础上,统筹整合全市现有各类基层公共服务的场所、设备、人员等资源,完善设施,优化服务,按照“机构人员统一、服务内容统一、信息系统统一、运行模式统一、保障措施统一”五个“统一”的要求,全面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确保各级公共服务中心硬件设施良好,配套服务完善。

优化流程,梳理编制公共服务基本目录。我市以明确市、镇、村三级公共服务平台的服务权责为重点,全面梳理面向群众的公共服务事项,共梳理市级公共服务事项652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397项,社会服务事项255项;镇(街道)级公共服务事项48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7项,社会服务事项41项;村(社区)级公共服务事项33项,其中行政许可事项5项,社会服务事项28项。并对公共服务内容进行扩展,由原来的政务服务类扩展延伸至村级组织运作服务类、生产生活服务类,如手机充值、电费水费缴交、票务询购、门诊挂号、医生预约、网购网销等事项,现在均可以通过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办理。同时,我市根据市级权责清单梳理了内部审批流程和申报材料,编制完成了统一标准的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优化了业务办理流程,改进服务质量。目前,我市的市、镇、村三级服务事项内容已全部梳理完成并向社会公布,其中印制市级公共服务基本目录1万份,办事指南3.5万册;镇级公共服务基本目录2万份,村级公共服务基本目录2万份,镇村两级办事指南40万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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