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高州市“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
2019-08-01来源:
高组通[2013]51号
各镇(街道)党委、市直工委,各“两新”党组织:
为规范和加强“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两新”党建工作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现将《高州市“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高州市委组织部
高州市“两新”组织党工委
2013年3月19日
高州市“两新”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两新”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是推进我市“两新”党建工作的必要保障,为规范和加强“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和谐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类别
财政下拨给“两新”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市管党费下拨给“两新”党组织的专项经费和“两新”党组织自筹经费。
二、使用原则
“两新”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坚持立足实际、专款专用、分类管理、收支平衡原则,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党内活动。
三、使用范围
“两新”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2、党员学习教育培训;
3、订阅或购买党员学习书刊、资料和活动室设备;
4、慰问困难党员职工;
5、表彰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
6、党内其他相关活动。
四、管理办法
“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各“两新”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规范管理。
1、专项管理,专人负责。各级下拨的“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和党组织自筹经费由“两新”党组织列支专项管理,并定期上报上级党委组织办备案。各“两新”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上报工作,严格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严禁用于党员误工补贴、接待费等。
2、集体研究,定期公开。“两新”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前,应召开党组织班子会议或党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讨论情况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严禁采取先用后批的方式支出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后,应依照党务公开管理规定,作为党务公开的内容进行逐笔公开,每季度公布一次,自觉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和党员群众监督。
各镇(街道)党委、市直工委,各“两新”党组织:
为规范和加强“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两新”党建工作健康稳定发展,经研究,现将《高州市“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高州市委组织部
高州市“两新”组织党工委
2013年3月19日
高州市“两新”党组织党建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两新”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是推进我市“两新”党建工作的必要保障,为规范和加强“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规范有序、合理支出,促进“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健康和谐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经费类别
财政下拨给“两新”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市管党费下拨给“两新”党组织的专项经费和“两新”党组织自筹经费。
二、使用原则
“两新”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坚持立足实际、专款专用、分类管理、收支平衡原则,主要用于开展各类党内活动。
三、使用范围
“两新”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使用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党组织活动阵地建设;
2、党员学习教育培训;
3、订阅或购买党员学习书刊、资料和活动室设备;
4、慰问困难党员职工;
5、表彰优秀党员、党务工作者;
6、党内其他相关活动。
四、管理办法
“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的管理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各“两新”党组织必须高度重视,规范管理。
1、专项管理,专人负责。各级下拨的“两新”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和党组织自筹经费由“两新”党组织列支专项管理,并定期上报上级党委组织办备案。各“两新”党组织要确定专人负责上报工作,严格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严禁用于党员误工补贴、接待费等。
2、集体研究,定期公开。“两新”党组织的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前,应召开党组织班子会议或党员会议集体讨论决定,讨论情况要有详细的会议记录,严禁采取先用后批的方式支出党建工作经费;使用后,应依照党务公开管理规定,作为党务公开的内容进行逐笔公开,每季度公布一次,自觉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和党员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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