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工作总结及2019年工作计划

2018年以来,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茂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坚持民生为本、人才优先工作主线,着力促改革、补短板、兜底线、防风险,不断深化改革谋创新,依法行政转职能,稳中求进促转型,各项工作成效明显,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深入推进创业就业工作


1.全力提高就业创业工作质量。就业是民生之本、创业之基,我局今年以扩大和稳定就业为目标,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有关就业创业文件精神,积极帮扶重点群体就业以及开展各类活动等工作,就业创业工作成效显著。2018年,我市共发放《就业创业证》1312本,新认定就业困难人员663人;城镇新增就业11058人,100%完成茂名市下达的任务;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007人,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663人,完成目标任务 200.9%;全市实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594人,外出就业劳动力467573人,外省劳动力进入我市企业就业28694人;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43%以内,就业形势稳定。


2.积极推进就业创业工作。2018年,全市共开展送教下乡创业培训班18期,合计培训2093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员12人。开展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创业培训班5期,合计培训了570人。积极开展就业扶贫组织工作,我局密切联系市扶贫办,为我市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开展技能培训,目前已开展中式烹调师和中式面点师的技能晋升培训班共培训830多人。进一步落实对大中专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退伍军人等群体的创业政策帮扶,就业困难人员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共1602人次,发放补贴金额217.45万元;落实技能晋升补贴5批次282人,共发放补贴47.27万元。办理一次性创业资助5人,共补贴25000元;办理创业租金补贴7人,共补贴28000元;办理用人单位招用高校毕业生岗位补贴2 人,共补贴10890元;为2家企业办理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共补贴60000 元;为63家初创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共为企业贴息874921元。


3.积极落实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岗政策。认真贯彻落实稳岗补贴政策,把失业保险由保生活向保岗位、促就业转变,实现失业保险促进就业的功能。目前我市正受理2016年共64家企业的稳岗补贴申请,经审核,完全符合申请条件的有52家企业,预计发放补贴145.18万元。


4.做好粤桂劳务扶贫协作工作。我市与上林县签订《两地劳务协作框架协议》,制定工作清单,明确工作责任及目标。积极与上林县开展扶贫对接工作,在上林县正式揭牌成立上林•高州扶贫劳务协作工作站,有效形成了劳务协作对接机制,分工协作,共同联合举办专场招聘会,分别于2018年1月27日、2月22日和5月20日共同举办了茂名•南宁•来宾就业扶贫招聘洽谈会活动(高州—上林专场)、上林县春风行动暨高州上林劳务协作招聘活动和2018年上林县粤桂劳务协作旅游企业扶贫暨农民工就业服务专题招聘会3场专场招聘会,进场企业110多家,提供就业岗位8696个,求职者前来应聘和政策咨询达3500人次,有678人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260人。


5.积极牵线搭桥,举办现场招聘会。为及时帮助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积极为缺工企业牵线搭桥,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让更多的求职者找到合适满意的就业岗位。2018年,我市举办现场招聘会活动共49场(其中1场为“南粤春暖”企业现场招聘会,1场为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2场为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累计387家企业进入招聘会场,提供就业工种41种,提供就业岗位数6431个,进场参加招聘会人数4356人,当场达成就业意向的有565人,当场录用的有367人。


(二)全力推进社保统筹协调发展


1.常态化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我市2018年累计发动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扩面12858人,累计完成三个月新增扩面10821人,占目标任务108.21%;完成月均缴费54868人,占目标任务54.32%;完成参保人数13.51万人;完成基金征收入44659万元,占目标任务83.67%。


2.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工作。根据省和茂名的要求,我市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一是牵头组织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及待遇申领业务培训班,对业务经办人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二是召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问题研讨会,研讨解决经办过程遇到的职级晋升和个账退费等方面的问题。2018年,我市完成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单位1206个,完成参保登记100%,实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26251人,到账缴费人数24207人,完成比例92.22%。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待遇8884人;已审核发放18912人,发放退费3.05亿元。


3.实现企业养老保险省级统筹。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实现省级统筹,企业职工养老待遇按时足额发放,缓解了我市的财政压力。落实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的部署,把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48元。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至450元。


(三)全面加强人事管理


1.开展违规发放津补贴整治专项行动。按照茂名市召开的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津贴补贴工作会议的部署结合上级领导到我市督导提出的清理、整改意见,我市迅速开展工资津贴补贴发放情况的自查、清理及整改工作,目前已全部整治完毕。


2.加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认真组织教育、卫生等系统公开招聘工作,共计公开招聘681人。顺利完成2017年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备案工作,办理年度考核备案手续22525人。按政策做好团结农场、胜利农场、火星农场所属学校160多名教师职工的档案审查及人员接收工作。完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制度,按政策规定向市政府申报确认办理卫生系统高层次紧缺人才引进手续22人,其中正高职称1人、副高职称或研究生学历21人。


3.积极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组建成立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委员会,做好入库评委把关工作,加强对评审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大力推进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不断完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方式方法。今年我市评审通过了初级专业技术人员81人,认定了初级专业技术人员82人,认定了初级教师职称96人。


(四)全力构建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


1.加强劳动保障专项检查执法。我局劳动监察大队立案处理劳资纠纷案件29宗,涉及农民工工资人数401人,金额354.38万元。其中通过“两法衔接”平台移送公安机关案件2宗,涉及农民工工资人数93人,金额46.31万元。调解劳资纠纷案件52宗,涉及劳动者756人,涉及金额285万元。发出劳动监察查询通知书185份,下达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25份,作出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2份。


2.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树立为民服务宗旨,秉持法律理念,坚持预防为主,努力提高案件处理能力,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2018年,我市共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92宗,涉及劳动者102人,涉案金额208.49万元。其中全市各级调解组织调解66宗,涉及劳动者人数69人,涉案金额32.6万元,仲裁立案26宗,涉及劳动者人数20人,涉案金额175.89万元,做出裁决14宗,立案后调解6宗,不予受理6宗,仲裁累计结案率100%,劳动人事争义调解成功率80%。


3.提高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今年我局办理劳动合同用工备案69093人,劳动合同签订率为95.5%(含小微型企业),核实报送219名困难企业军转干部的生活补贴资料,精心选取、培训、指导我市69家企业开展2018年企业薪酬调查,积极参与停产、关闭、破产企业处置工作。


(五)进一步做好精准扶贫工作


1.抓好我市贫困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落实。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于符合参保条件的贫困人员,已100%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2.抓好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扶贫政策落实。已100%全面落实政府全额资助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


3.多举措推进贫困户劳动力就业。加强公益性扶贫岗位开发和管理,2018年,我市共完成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人员48人。推进创建“扶贫车间”、“扶贫工作坊”等就业安置点,目前在位于镇江镇江口村委会的高州市新芝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南国花香主题公园创建了我市第一个“扶贫车间”,该车间该车间招用贫困户劳动力17人,季节性使用贫困户劳动力30人。


4.加强对技工院校贫困生的帮扶。根据省扶贫办下发的名单,我市已100%落实技工院校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生活补助。


(六)加强自身作风建设


1.强化政治理论学习,坚定政治立场。严格按照上级的文件精神,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采取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党章党规党纪教育,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届二、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精神以及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通过学习领会,引导和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在政治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2.严抓作风纪律,提升服务质量。成立我局干部职工日常考勤考纪工作领导小组,由局班子带头每月不定期对全局进行考勤考纪,重点考核工作人员勤政敬岗、依法行政、工作效率、服务态度等方面的情况,树立了人社干部勤政务实的形象。


3.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压实管党治党责任。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压实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坚定不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坚决防止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再反弹。扎实做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列账督办,做到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二、存在问题


一是劳动者素质与用工岗位要求不相匹配的结构矛盾依然突出,高层次、高技能和复合型人才比较短缺,引进难;二是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进度缓慢,参保率、缴费率及基金征收率与省及茂名的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三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基础依然较为薄弱、劳动关系形势严峻。


三、2019年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民生为本、人才优先”为工作主线,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险城乡一体化工作体系,推进人才资源整体开发,完善人才科学评价机制,深化人事管理制度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努力实现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我市建设更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提供支撑和保障。


(一)进一步落实创业就业扶持政策,加大精准扶贫就业帮扶力度。坚持就业优先战略和积极就业政策,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一是不断扩大就业规模,保持就业局势稳定;二是加大精准扶贫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力度,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促进就业脱贫。


(二)进一步推进社保扩面征缴工作,重点抓好“两个率”的提升。一是持续做实社保扩面征缴工作,动员中断缴费的人员进行续保缴费,在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100%参保缴费基础上,带动我市其他用人单位全员足额参保,使我市参保率、缴费率及基金征收率上有重大的突破。二是继续常态化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工作,通过检查执法,督促各用人单位履行社会责任,全员足额为员工参保。


(三)进一步加强劳资纠纷化解排查,重点抓好农民工工资支付。我局成立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下一步将结合茂名市最新出台的工资支付办法,充实劳动监察力量,全力以赴,重点抓好预防,确保农民工资支付“不拖欠、不投诉、不上访”,实现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全力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人事管理水平按照党的十九大报告要求,从严从实管理使用公职人员。针对基层缺编缺人的实际,加大力度做好招录招聘工作。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完善和组织落实好各项津补贴,极大地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更好地为推动高州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严格坚持“三会一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推进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全覆盖,全面学习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积极推动“一门式、一站式、一网式”服务平台建设,擦亮“温暖人社”品牌。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7月22日






















[ 编辑: 高凉网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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