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项措施推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
2019-03-31来源:
近年来,我市在社会组织党建工作中紧跟社会组织发展的需要,建立社会组织党组织24家,党员335名,党组织覆盖率达到90%。我们围绕健全机制、有效管理、发挥作用的要求,实施四项工作措施,使社会组织党组织建得起来,运转得好,进一步激发了社会组织及其党组织的活力,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等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一是理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机制。根据我市各类社会组织的实际和特点,我们建立了由市委组织部、业务主管部门和地方党委共同参与的“统筹协调”、“上下联动”和“直接联系”三级管理工作机制。一是市委组织部、市“两新”组织党工委牵头抓总,加强对全市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研究并帮助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二是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对社会组织开展初始党建工作的排查摸底和引导,在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和年检时要求提交党建工作资料,在日常管理中建立社会组织党建档案、党员信息库,将党建工作具体化、指标化。三是市直工委和各镇(街道党委)负责所辖区域社会组织的党建业务管理,领导、协调社会组织党组织开展党建工作。通过理顺工作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党建工作中的职责,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整体推进,形成了三位一体、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局面。
二是提高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率。我们通过发展壮大社会组织,特别是注重发展有党建工作潜质的社会组织,再挑选其中符合条件的来发展、组建党组织。一是对社会组织进行扩容。降低社会组织的登记准入门槛,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需前置行政审批外,取消“一业一会、一地一会”限制,允许行业协会、商会、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登记。二是加大对社会组织的资金扶持力度。我们建立和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部分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职能、农村生产技术服务职能、社会慈善和社会公益等职能转移给各类社会组织承担。2015年我市购买社会服务项目的预算资金达到3000多万元。仅2015年上半年,我市共有巾帼志愿者协会等5家社会组织成功获得了省级150万元的资金扶持。三是积极打造枢纽型社会组织。积极引导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建立枢纽型社会组织,整合发展资源,培育和推动同领域一般性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目前,我市妇联组建了4个以女性为主的社会组织,团市委组建的高州市志愿者联合会共监管和业务指导各类志愿者协会7个,注册志愿者达15000多人。通过努力,我市的社会组织数量、质量都有明显提高,社会组织自身强则党建强,近年来我市社会组织新建党组织、新增党员实现年年比增,社会组织党组织的覆盖率从2012年的56%提高到现在的90%。
三是建设有力的社会组织党建工作队伍。针对社会组织中部分已建党组织“空转”不“运转”等问题,通过加强党员队伍和党务工作者队伍的建设,让有党组织的社会组织活起来,有党的工作的社会组织动起来。 一是加强党员队伍的培训。通过开展对口业务培训、知识竞赛等活动进一步坚定党员理想信念、增强党员意识,不断提高党员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执行能力。二是创新党组织书记培养方式。我们通过公开选聘专职党务人员以及选派党支部书记等方式,拓宽选人渠道,提高整体素养,切实做好以党组织书记为主体的社会组织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增强其履职的能力。三是建立“三培养”机制。采取群团推优、党员结对联系、组织跟踪培养等措施,把社会组织中的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培养成业务骨干,把党员业务骨干培养成党务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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