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案件公告
高人社监字[2019]第8号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案件公告
涉案单位名称:茂名市骏华影视发展有限公司高州分公司
住 所:高州市潘州豪庭A区(金港湾百货商场1F110、1F111)
负 责 人姓名:刘吉
营业执照:91440981MA4UPK3W3U
联系电话:13500031828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19年1月23日,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到梁华峰等17人投诉茂名市骏华影视发展有限公司高州分公司拖欠其工资。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19年1月30日11时前到我局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局将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门户网站公开你单位名称、涉案情况及你的个人基本信息。
地 址:高州市文明路23号
联系人:林劲、江亮 联系电话:0668-6671306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