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召开推行“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工作会议
1月8日,我市在中山纪念堂召开全市推行“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工作会议,全面部署我市推行“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工作。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梁小东,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万芬,副市长刘君谋以及各镇街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指出,推行“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是茂名市委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着眼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村(社区)长远发展需要,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培养骨干力量、优化村级干部队伍结构、增强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也是基于我市现任村干部年龄相对偏大、原有选拔渠道单一的实际,培养配备年轻有为村级后备力量的有效举措。候任村(社区)干部的选拔采取组织推荐、党员群众举荐和个人自荐方式,经资格审查后确定为推荐人选。组织考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镇街党委组织笔试、机试(电脑操作)和面试。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考察对象,经考察、公示后确定为“候任村(社区)干部”。
会议要求,各镇街党委要提高站位,明确目的,充分认识推行“候任村(社区)干部”制度的重大意义。要强化领导,精心部署,做到严格把关、选好干部,健全机制、用好干部。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督查,确保实效,着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村级后备干部队伍,为我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组织基础。(黄俊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