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高州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印发《高州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高州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贯彻执行,确保我市全民参保工作取得实效。


    各镇(街道),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径向高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反映。


 


 


    附件:1、《高州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8月1日            


 


 


 


高州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40号)、《转发人力资源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1049号)和《转发〈关于印发茂名市全民参保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高人社函〔2017〕33号)的精神,并按照《全民参保登记经办规程(试行)》(人社厅发〔2015〕44号)通知的第四章第十六条“建立购买服务机制,保障购买服务经费。充分利用购买服务的方式,组织开展入户调查、数据采集、校核、录入和原始资料整理归档等工作”的有关要求,为顺利实施及完成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工作,并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实施全民参保登记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改革举措,有利于加快实现社会保险全覆盖目标,推动加快建立健全全民共享、公平可及的社会保障体系;有利于适应城镇化进程和社会流动性特征,更好维护各类参保人员跨地区、跨制度转移接续社保关系的合法权益,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利于整合和优化社会保险经办管理和数据经办管理及数据信息资源,加强基本公共服务,避免和减少重复参保、重复补贴、重复领取待遇,提高公共资源效率,促进社会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


二、工作目标


全民参保登记的总体目标是社保全覆盖,依据社会保险法规,依托全民登记信息系统及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通过信息比对、数据采集,入户调查,数据集中管理等措施,对全市户籍人员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参保人员参保情况进行核查登记,建立全面、准确、完整的社会保险业务基数数据库存,形成个人唯一的社保标识,实行长期动态管理。


(一)具体任务


我市与广东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接口对接并按照数据规范清理出需入户调查的本市户籍人员名单,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1049号)和《转发〈关于印发茂名市全民参保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高人社函〔2017〕33号)要求,完成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员信息登记入库工作,9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市需调查人员登记入库工作,实现我市全民参保登记数据“全入库”和动态更新。通过数据比对,我市有未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的调查登记对象78647人,需要对错误信息参保人进行数据信息调查纠正的参保人员有98674人,两项合计我市需要进村入户调查对象共计177321人。


(二)同步开展入户调查和参保扩面工作


按照省人社厅、市人社局的要求,我市入户调查工作和参保扩面工作须共同部署、共同开展。为此,各镇(街道)调查员在采集未参保人员信息及调查纠正参保人错误信息时,需同步进行动员参保。各镇(街道)要结合行业特点,引导各类符合参保条件的人群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确保参保扩面不留死角。


(三)完成任务时间


从7月份开始到9月30日止,全面完成我市城需入户调查登记及数据信息调查纠正,并录入修改、核对、完善数据入库等工作。


三、明确责任分工


全民参保登记工作按照“先汇集、再比对、后调查”的原则,以镇(街道)为片区,2017年7月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启动,稳步推进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确保2017年9月全面完成。


(一)市人社局做好全民参保动员工作


由市人社局牵头组织召开我市全民参保登记动员大会,市直有关部门、各镇(街道)主职领导及人社所所长参加,由市主要领导作动员部署全民参保登记工作。


(二)市社保局做好我市需要入户调查户籍人员名单确认工作


通过户籍与社保参保系统数据比对,并与广东省全民参保登记信息系统接口对接并按照数据规范清理出我市需入户调查的符合参保条件但从未参加过我市任何险种保险的本市户籍人员名单,确定入户调查名册;清理出我市参保人数据库中存在错误信息的人员名单,确定错误信息入户调查名册。


(三)市社保局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通过高州电视台播放《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每天播放3次,从7月到9月底止;印制《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调查工作的公告》、《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彩色海报,各印600份,在各人社所、各村委会、居委会张贴,广泛宣传发动。


(四)市社保局做好镇(街道)有关人员培训工作


1、市社保局组织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及人社所长及相关业务骨干进行培训,参加培训人员约150人。


2、培训会议资料:印制《转发〈关于印发茂名市全民参保调查登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高人社函〔2017〕33号)及省有关全民参保调查登记的有关文件、培训讲义等资料一批。


3、会议发放资料:印制《全民参保登记入户调查证》3000个;印制《关于全民参保登记的通知》5万张、《致广大居民的一封信》8万张、《关于开展全民参保登记调查工作的公告》5000张,共计13.5万张。


4、培训内容包括:调查工作流程、范围、内容;全民参保登记系统(含手机客户端)使用方法;资料归档方法;安全保密事项;调查礼仪、沟通技巧等以及调查中可能遇到的常见问题解决办法。要确保培训效果,让每一个登记经办人员掌握相应内容和操作技巧,提高调查登记质量。


(五)镇(街道)做好村(居)委会及进村入户调查有关人员培训工作


1、镇(街道)组织各村(居)委会及进村入户调查人员进行培训,按每村(居)委会5人参加(计划每个村(居)委会分两组,每组两人进村入户调查)、每个镇相关干部、人社所人员20人参加,组织各镇的人员培训,每人发相关培训资料一份。


2、各镇(街道)按调查对象一人一表从系统中打印相关表格,印发给各调查组进行调查登记,需要打印《全民参保登记个人基础信息汇总表》、《全民参保登记表》约17.7321万份。


(六)镇(街道)通过基层平台及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全面开展入户调查核实登记工作,各镇(街道)要按照统一流程进行的调查,确保参保登记调查工作的规范性,做到“三不漏”:查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


(七)镇(街道)通过基层平台及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对调查表格数据进行校对、录入系统。


(八)市社保局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组织相关人员对全民参保登记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录入全省社会保险全民参保业务数据库,做好数据入库工作。


(九)资料归档


基层调查员完成录入核实后,街道(镇)级负责将所有纸质表格,按照规定要求的整理,转交市社保局归档管理。


四、时间安排


(1)7月20至7月25日,由市人社局组织召开动员大会。


(2)从7月20日止至9月30日开展宣传工作。


(3)8月10前,由市社保局组织各镇、街道人社所业务骨干进行培训。8月15日前,由各镇、街道组织人社所全体人员和村委会居委会调查人员进行培训。


(4)8月20号前开展进村入户调查工作,9月25日前结束。


(5)9月28日前完成做好信息录入工作。


(6)9月30日前做好复核、审核及资料入库工作。





















[ 编辑: 高凉网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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