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依法治省上新水平 法治广东建设走在前列
追梦前行,法治引领。
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战略目标和要求,到2020年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五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广东围绕“全面推进依法治省、加快建设法治广东”总目标总抓手,以铿锵昂扬的姿态,推动法治建设迈入新的征程。
今年4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各项工作,提出“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要求,从战略和全局高度为广东发展把脉定位。
今年将召开党的十九大,也是实施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部署的关键之年。全面依法治省,关键在落实。五年来,一批良法密集出台,立法“广东实践”日益丰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硕果累累;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明确,机构、职能、权限、责任法定化步步深入,制度笼子越扎越紧;严格公正司法,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全民自觉守法、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良序加快形成,法治精神深植人心……
良法善治,法治引领和推动改革发展
修改后的立法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以后,广东分三批确定了17个市启动地方性法规制定工作,设区的市立法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截至去年底,共审查批准新行使设区的市立法权的市地方性法规30件,其中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14件、实体性法规16件。
地处改革开放前沿的广东,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中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亟需通过地方性法规予以解决,较早感受到地方立法权的迫切需要。
法治,治国之重器,文明之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广东在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指引下,法治建设进入快车道,法治化环境成为核心竞争力。
立法质量,是良法善治的前提。过去五年,广东人大紧扣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社会公众新期盼,促进立法与民意互动,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
信访立法,扭转“信访不信法”困境,将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电梯安全立法,厘清各方责任,保障电梯使用安全;科技成果转化立法,破解科研成果转化不畅之弊,助推创新驱动发展;工商登记立法,推动商事登记便利化,激发经济发展活力……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在于执行。立案难、执行难、见官难等痼疾成为司法运行成效的“拦路虎”。在人民对公平正义的呼唤和期盼中,司法体制改革打响攻坚之战。
事之当革,若畏惧而不为,则失时为害。
2014年,广东成为全国首批7个司法体制改革试点省份之一,力破利益格局的藩篱。时隔三年多时间,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检察官职业保障、统一提名管理并按法定程序任免、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等重点改革内容如期破题。
改革红利,在破竹之势中得以释放:去年全省法院审结各类案件149.31万件、上升22.27%,法官人均结案134.37件、上升22.28%,司法效率和公信力进一步提升;改革后,首批试点院审结的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案件中,由检察官依法对案件作出处理决定的超过80%,“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得到落实;全省6575名法官经公开遴选通过首批员额选任,5400名检察官经遴选入额,优质审判资源逐步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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