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批捕e租宝乌市负责人
2016-02-02来源: 法制日报
本报乌鲁木齐2月2日电(记者潘从武 通讯员魏红萍)记者今天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乌鲁木齐“e租宝”——钰诚融泰北京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公司负责人刘某,已被检察机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决定逮捕。
据了解,经警方初步调查,刘某在社会上发放宣传“e租宝”平台的6款理财产品广告及宣传册,面向社会不特定人群以年利率9%至14.6%的高利率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案人数逾百人,吸收存款1000余万元。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检察机关提醒,近年来,互联网金融业快速发展,但一些网络借贷平台仍然存在较大风险,特别是有的不法分子利用网络借贷、网上理财等名义,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大肆进行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 编辑: 高凉网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