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召开2022年第四季度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
12月14日上午,高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政法委书记李拔飞在市政府1号办公楼802会议室主持召开2022年第四季度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联席会议。市防范学生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镇(街道)分管教育领导、部分学校校长参会。
会上,市教育局汇报2022年全市防溺水工作情况,集中学习了粤东“竹仔鱼”防溺水工作经验做法。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务局、市文广旅体局等部门分别作了发言。
会议要求,市各职能部门和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行业和属地的管理职责:
一要在工作部署上要“早”。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主要领导要亲自抓,高位推动,着力构建疏堵结合和防溺水工作机制,推动学校、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面参与,进一步织密中小学生防溺水安全网,根据每个学生家庭实际情况分类管理,实现联防联控防溺水责任机制全覆盖,从源头上遏制学生溺水事件的发生。
二要在危险水域治理上要“准”。各成员单位、各镇(街道)要根据职责管理权限,组织全面摸排各类水域,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水域或区域要评估风险等级,建立工作台账,明确管理负责人、巡查责任人、巡查时间、巡查频次等,加强周末、假期等重要时段巡查巡检。
三要在高风险水域监管上要盯“紧”。各镇(街道)、各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危险水域要进行分析研判,建立高、中、低三级巡查监管制度,划分防御微网格,实行镇村干部包保网格化管理。要学习借鉴“竹仔鱼”防溺水工作经验做法,多方筹措,聘请专职安全员成立专职巡防队伍,或发动志愿者对高风险区域进行全时段巡查值守,看紧盯牢。要把河长制巡河与防溺水巡查工作相结合,在溺水事故高发时段河段加强巡查频次,及时发现水域及附近安全隐患,并予以解决,如发现学生私自下水游玩要及时劝阻。
四要在落实校外监护上联系要“密”。教育部门要加强与家长(监护人)联系,尤其是做好寒假学生安全责任交接,切实落实家长的监管责任。依据《家庭教育促进法》有关规定,对家长疏于监管或监管不到位的家长或监护人,由村(居)委会、妇联、学校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对于学生家长(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公安部门要对学生家长(监护人)监管予以训诫,并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民政、共青团等成员单位要加强对农村留守单亲等家庭监护缺失儿童的关爱保护和兜底保障,积极组织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等人员加强儿童安全看管。
五要在宣传教育上要有“效”。学校要加强教育的针对性,定期排查喜欢私自下河游泳、到水边捉鱼摸虾玩耍等学生群体,在周末、节假日等重点时段教师要落实一对一跟踪教育,并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和自护自救教育。属地镇(街道)要在发生过成人、学生溺水事故的水域树立警示牌。全市要依托新闻媒体、新媒体、宣传栏、村(居)委会大喇叭、“板凳会”等宣传防溺水知识,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
六要在落实责任上要“严”。各镇(街道)、各部门要把防范学生溺水与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结合起来,用硬措施抓落实。凡发生学生安全事故的,要按照“失职追责、尽职免责”原则,倒查属地、相关部门和学校的责任,层层传导压力。
(来源:好心高凉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