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高州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关于十三届市委报告的决议 我市西南片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投入使用

中国共产党高州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 关于十三届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1年10月30日中国共产党高州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高州市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经过认真审查,决定批准赵叠云同志代表中国共产党高州市第十三届纪律检查委员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充分肯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同意报告对过去五年工作的总结。一致认为,市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以来,第十三届市纪委在茂名市纪委和高州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完成了市第十三届党代会第一次会议确定的反腐倡廉工作任务,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

  大会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大会指出,今后五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决胜期。全市纪检监察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和严的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实现“十四五”目标任务、推进高州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大会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政治监督,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要强化日常监督,持续提升监督效能;要深化体制改革,持续激发反腐败工作活力;要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持续拓展作风建设;要深化标本兼治,持续推进“三不”;要深化专项治理,持续提高群众满意度;要深化政治巡察,持续提高巡察监督质量;要加强队伍建设,持续锻造纪检监察铁军。

  大会号召,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在茂名市纪委和高州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忠诚履职、实干担当,不断夺取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胜利,为推动高州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 编辑: 高凉网编辑 ]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