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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人民医院通告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8】20号)及广东卫生健康委《关于印发广东省促进护理服务业改革与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卫函【2019】510号)的文件精神,要求要加强护理规范管理,鼓励有资质的家政服务机构等积极开展护理领域生活性服务,增加生活照料、挂号取药、陪伴就医、辅具租赁以及家庭照护等服务。


2019年前我院陪护工为社会散陪,没有管理,没有岗位培训,没有陪护质量;而且漫天要价,陪护费多数超过250元/天,比省城三甲医院还要高20-70元/天,大大增加了病人家属负担。更为严重的是,这些社会散陪为了争利益,在病房大吵大闹,甚至互相斗殴,这种陪护乱象,严重影响了医疗秩序和诊疗安全,已经损害了广大病患的利益。老百姓怨声载道,多次向医院告状,要求医院强力整治。我们整顿之前,已向市纪委、维稳办、公安局、物价局和卫健局等部门报备。

为了规范陪护管理,我院依法依规,参照全国三甲医院陪护人员管理方法,于2019年08月30日通过政府招标办公室向社会公开招标(采购编号ZC19G06N0891),第一中标人为:佛山市诚森医院后勤管理服务有限公司。该公司到目前为止,已中标了广州、佛山等九家三甲医院的陪护服务管理,并于2019年12月1日正式进驻我院开展陪护及陪人床租赁服务。该公司通过政府部门审核及备案,陪护服务价格为一对一陪护200元/天,一对二陪护150元/天,一对多陪护110元/天,特殊情况加收20元/天;陪人床租赁1元/张/小时,每天8元封顶。


为了防控新冠疫情,根据《广东省新冠肺炎防控指挥办医疗救治组关于强化医疗机构探视及陪护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卫医函〔2020〕85号)和《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0]195号)的精神,必须做到“一患一陪一证”,没有陪护证的护工不能进行陪护服务;而且为有效防范院内交叉感染,任何个人不许携带辅具进入医院,包括陪人床、电炉、电饭锅等用具。

中标陪护公司的章程规定,医院现有的护工可以申请加入,经培训取得上岗证后,可以正常上岗。散陪护工也是受害者,其背后有黑暗利益链操控,如扰乱医院正常秩序,医院将报警;如其行为损害医院声誉,医院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通告。

 

                         高州市人民医院

                         2020年7月29日


[ 编辑: 高凉网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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