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志愿篡改宣判 只因嫉妒获刑七个月自毁人生
2016-10-25来源:
齐鲁网
宣判现场
高考志愿篡改宣判。备受社会关注的单县4名考生高考志愿被篡改一案,今日在单县人民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陈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
据了解,今年8月份,单县4名高考考生志愿被篡改。随后,警方介入调查,嫌疑人陈某由于嫉妒心理,一共进入5名同班同学的报名系统,篡改了4人高考志愿,第5人因为分数没有他的高,就没改。他填报的志愿和被篡改的4名同学的志愿并不相同,不存在相互竞争。8月5日,陈某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 编辑: 高凉网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