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改进措施等七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高州市文明路23号;邮编:525200;电话:0668-6662384)。
一、概述
2018年,按照高州市委、市政府部署,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紧紧围绕打造“温暧人社”服务品牌为主线,以“智慧人社”搭建为突破口,不断加大人财物投入,通过完善“高州人社”微信和局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惠民便民为民的服务水平,有力促进了我市各项人社工作的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机构。为响应上级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政务公开工作。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规范相关制度。我局逐步建立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信息范围,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制度化、规范化。通过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规范政务公开业务流程等方法,将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的要求稳步有序纳入政务活动各环节,积极加强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方面的政策法规、办事指南、重大决策预公开,切实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让公众看得到、能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8年以来,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的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的信息主要有: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社保待遇标准调整,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考,职称评审、人事职称考试、人力资源市场招聘等工作信息。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及类别。通过对政府信息进行梳理和编制,2018年,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政府门户网站平台发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2条,其中政府信息公开指南1条,办事指南8条,组织机构3条,规章(部门)文件(其他文件)14条,政务(工作)动态97条,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类15条,人事任免1条,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8条;在“高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布信息90条。
(二)公开形式。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主要是通过“高州市人民政府公众网”门户网站政府的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茂名市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网站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公开专栏和微信公众号平台“高州人社”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申请情况。没有接到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没有发生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尚未实行收费。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2018年度发生针对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行政复议案、申诉案(包括信访、举报)0件。
六、存在问题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身兼数职,任务重;二是个别信息公开定位不够准确,信息公开能力尚待加强;三是一些公开机制不够健全,与实际工作结合不够紧密;四是审核机制不完善,没有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二次审核。
七、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年,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认真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督查,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质量
认真开展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考核评估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代表对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深入了解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加大对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督促检查力度,实行有效监督,严格责任追究,确保信息公开办事公开规范、有序、真实、实效,全面提高信息公开办事公开工作的质量。
(二)突出重点,进一步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
围绕人社中心工作,突出抓好社会保险信息公开,尤其是把信息公开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和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信息公开主要内容,努力做到政务决策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公开。通过多种形式让干部群众参与和知晓,保证公开的真实性,防止公开的随意性,注重公开的实效性,坚持公开载体的创新性,不搞形式主义,不做表面文章,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实效。
(三)加强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公开水平
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服务水平,建立二次审核机制,安排专人对发布的信息进行二次审核,严格执行先审查后发布机制,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增强网上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人社网站的功能,为广大公众提供更便捷、更系统、更有效的政府信息公开查询服务,促进公文类信息公开与办事项目公开的有机结合,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