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主要负责人名称:张志兴
住址:广东省化州市河西街道办风口江边村29号
身份证号码:4409**1986032*****
联系电话:188****7339、181****0662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18年7月10日,梁华翠等8人到我局劳动监察股投诉张志兴、唐伟雄拖欠梁华翠等8人2018年1月至2018年5月的工资共37052元。我局于2018年7月18日到你单位公告送达了(高人社监字〔2018〕19号)。你逾期不接受调查和配合处理。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16年8月11日11时前到我局一楼劳动监察股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高州市文明路23号
联系人:曾先生、江先生 联系电话:0668-6671306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