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欠薪单位名称:高州市维映服饰有限公司
住址:高州市石鼓镇大治堂
法定代表人:陈华平
主要负责人:徐红清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多名工人反映高州市维映服饰有限公司拖欠李秀群、毛建等多名工人2017年8月至11月的工资,我局于2017年12月21日对你公司送达了《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高人社监字﹝2017﹞第23号),要求你公司法人代表陈华平或主要负责人徐红清2017年12月25日11时前到我局一楼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但你公司法人代表陈华平或主要负责人徐红清未按时到我局配合调查。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18年1月3日11时前到我局一楼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
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 址:高州市文明路23号
联系人:吴冰、曾盛、何 田 联系电话:0668-6671306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