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2017-12-23来源:
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
涉嫌欠薪单位名称及自然人:潘小春
住址:重庆市铜梁县维新镇园山村6组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多名工人反映云湛高速石鼓服务区房建工程魏志奎、潘小春班组拖欠魏志强、万兴杰等9名工人2017年6月至10月的工资。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17年12月26日11时前到我局一楼劳动保障综合执法大队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我局将通过新闻媒体或者门户网站公开你单位名称、涉嫌欠薪情况及你的个人基本信息。
地 址:高州市文明路23号
联系人:吴冰、曾盛、何 田 联系电话:0668-6671306
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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