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荣获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
省通报去年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
我市荣获全省第一名
3月30日下午,省政府召开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推进会暨全省林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面总结“十二五”期间全省林业工作和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进展情况,研究部署“十三五”期间林业改革发展工作。会议通报了2015年度全省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不久前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称号的我市考核排名居全省第一。我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黄晨光在茂名分会场代表我市作了经验介绍发言。市委常委、办公室主任曾春及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在我市分会场收看收听会议。
我市一直坚持造林、护林相结合,推进绿化工作发展。植树造林方面,我市利用春季植树的好时机,创新提出把每年1-6月份最后一个星期六定为全市义务植树日,加上3月12日法定植树日,使全市植树日达7个。2012年至2015年这4年间,全市植树造林累计投入2.82亿元,义务植树量突破1300万株,森林覆盖率由65.2%提升到67.36%。森林防护方面,2013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以争创全国绿化模范县为目标,强化森林防火工作,着力构筑森林防火墙。每年森林火灾发生率和受害率,远低于省森林防火双控指标,森林火灾案件查处率达100%,新一轮绿化成果得到有效保护,连续多年被评为湘粤桂三省(区)边界护林联防先进集体。不久前,我市荣获“全国绿化模范县(市)”称号。
黄晨光在发言时表示,我市将以这次会议为契机,以高州被全国绿化委评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在省政府和茂名市政府的领导下,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大行动,建立健全森林防火长效机制,保护好森林资源,为建设美丽广东作出新的贡献。
全省会议结束后,茂名市接着召开会议部署相关工作。茂名会议要求,各地要抓住春季植树造林的黄金期,建立倒逼机制,全力推进森林碳汇、国道公路绿化、城市绿化、乡村绿化美化、美丽校园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加快桉树速生林、松杉纯林改造步伐;结合精准扶贫目标,引导山区群众种植竹子、油茶、优质水果等特色经济林,确保完成造林绿化任务。各地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和归口管理制度,切实抓好森林防火工作;树立“三分种、七分管”的意识,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依法查处违法使用林地行为,推动林业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吴瑞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