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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花镇村民白某违规野外用火被刑事拘留

  自12月9日我市发布森林禁火令以来,天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高,却仍有人抱着侥幸心理,在林区违规野外用火。市相关部门提醒,严禁违规野外用火,违规者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近日,荷花镇荷花村委会附近山岭发生山火。经调查,系村民白某违规点火烧杂引燃到山岭,从而引发森林火灾,经技术人员鉴定,过火面积12.0983公顷,过火有林地面积9.6697公顷。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的规定,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以上的,应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白某违规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失火罪。

  经审讯,白某对其涉嫌失火罪的行为供认不讳,日前,白某已被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市林业局提醒广大市民,严禁违规野外用火,否则引发森林火灾,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程琬茹 吴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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