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原文: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高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有序高效运行,有必要制定《高州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对我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行为进行规范。
二、本办法适用的范围
明确镇、村、组三级集体资产交易活动适用本办法。三、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的工作机构和职责
明确市农业农村局、镇(街道)农业农村部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管理职能和职责。
四、交易要求和方式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及统一经营管理的资产、资源的发包、出租、入股和转让(出售)等农村集体产权流转交易活动要进入高州市农村集体资产网上交易平台通过电子竞投(竞价)方式交易。
五、交易程序
集体资产交易,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资料,并在交易平台发起交易,村委会审核通过后,再提交给镇(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审核,镇(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受理并审核通过后,由镇(街道)交易管理机构在交易平台接收交易申请,发布上网。
农户承包土地经营权交易,可自愿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预流转后,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本办法交易程序,进入交易平台公开流转。
六、监督责任
明确交易活动各相关主体人员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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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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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广东省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方式:0668-6666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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