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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坚定不移走中国人权发展道路 更好推动我国人权事业发展

高州市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年,高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依法行政,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高州被评为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根子镇元坝村被评为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政府建设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将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一是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内容,纳入市委常委会会议议题和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贯彻活动,推动全体党员干部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三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过程、各方面,学习贯彻“一规划两纲要”,发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作用,一体推进法治中国、法治社会、法治政府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提高政务服务效能

  一是深化政府机构改革。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更名为行政复议股,增设行政复议综合股、行政应诉股。深化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将行政执法专项编制下放各镇(街道)。三是推进医保经办管理体系改革,市医保中心于2021年2月26日挂牌成立,3月1日正式开始业务运转。

  二是优化提升“一站式”政务服务。开设“茂名玉林跨省通办”专窗、“生态环境局全市通办”专窗、“交通运输全市通办”专窗等,实现企业和群众现场办理事项“只进一扇门”。截至目前,我市依申请事项2018项,其中即办件1633项,即办率80.92%,事项可网办数1895项,可网办率98.36%,应进必进事项进驻政务大厅数2018项,进驻率100%,最多跑一次事项2018项,达到100%,综合受理事项数1994项,综合受理率达98.81%。

  三是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广使用“粤政易”政务平台,将其他通信平台的工作转移至“粤政易”开展,提高信息安全保障。全市共37家定点医疗机构(含门诊部)、50家定点零售药店,实现门诊特定病种“一站式”联网直接结算服务,为群众提供便捷门诊就医购药服务。组织全市执法监管部门开展“互联网+监管”平台梳理信息归集,市“互联网+监管”认领的检查事项实施清单达100%,执法人员账号开通人数2758人,监管事项覆盖率达75.25%。建设首席数据官制度。印发《高州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实施方案》,在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9个单位试点设立首席数据官,助力各领域各部门间信息共建共享、互联互通。

  四是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发挥“证照分离”改革示范引领作用,压减企业开办时间,截至10月底,全市共有各类市场主体60589户,较2020年同期增长10.6%。坚持科技赋能,投入使用首批9台商事登记智能自助服务一体机。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名录库。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动法治提质增效

  一是开展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主体、程序,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方面规定进行审查,并提出合法性审查意见。

  二是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依据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对不符合现行法律规定、根据新标准新要求不再适用的存量规范性文件及时予以修改、废止,今年拟对1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拟废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4份。

  (四)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体系建设,持续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

  一是健全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政府重大项目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市司法局、市审计局主要负责人固定列席市政府常务会议,确保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今年市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公布2021年高州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高府办函〔2021〕31号),公开我市组织实施的六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是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依法决策作用。建立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将法律顾问工作纳入各部门、镇(街道)年度法治考核,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中的作用。全面推进法律顾问聘任工作,我市28个镇(街道)和26个政府部门法律顾问覆盖率100%。

  (五)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不断提高执法水平

  一是加强培训,提高镇级综合行政执法能力。先后举办高州市2021年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专业知识培训班、2021年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业务培训班,全市28个镇(街道)和26个市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分管领导、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以及其他相关行政执法人员共计600余人参加了培训。

  二是做好行政执法队伍管理系统法制审核人员备案。我市56个行政执法单位均已完成法制审核人员备案,备案主体达标率100%,率先在茂名市各区(县级市)完成。

  三是抓好行政执法证管理。截至11月8日,全市新证申领330个,证件办理总数420个,全市行政执法单位持有效行政执法证总数1698个。

  四是持续抓好行政执法结果公开工作。通过巡查汇总,全市54个行政执法主体单位均进行行政执法结果公示,截至11日8日,公示行政检查案1337宗,行政处罚案800宗,行政强制案36宗,行政许可案1848宗,行政强制案1299宗。

  (六)加快政务公开和阳光政务建设

  一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今年1月至10月,全市各单位通过高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信息6656条,政府文件21份,政策解读文件2份,全市共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8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率、答复及时率、系统录入率均100%。市政府办公室对标国家和省政府的要求,采取调研指导、专项整改、考核评价等手段,进一步改善全区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现状,全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建设。

  二是健全审计信息公开制度。认真落实《高州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试行)》,今年1月至10月向茂名市审计局、高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等部门公开审计报告28份、结果报告11份、审计决定34份,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网上公开审计信息37条(含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年度审计工作报告、组织机构信息、部门文件、审计结果公告、人事任免信息等),提高了审计工作的公信力和透明度,主动接受各部门和全社会监督。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监督,行政权力依法正确行使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认真办理纪检监察机关提出的纪检监察建议。二是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利用大数据技术对全市58个一级预算单位实现全覆盖审计。今年1月至10月,按计划完成审计项目28个,查出违规资金5543万元、管理不规范资金121312万元,追缴财政金额5220万元,核减工程造价480万元,向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审计建议85条。三是发挥政府热线和政务投诉社会监督作用。完善“一号通办”“快速办理”“一办到底”的投诉处理机制,将60多条部门热线整合归并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2021年1-10月,高州市共收到12345政府服务热线工单12905宗,其中投诉类10602宗、求助类522宗、举报类163宗、咨询类1421宗、建议类177宗、表扬类20宗。工单总体办结率为99.5%,群众对工单处理的满意度为88.93%。

  (八)构建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加快形成

  一是积极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今年1-10月,全市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各类案件6503件,成功调解6385件,成功率98.19%,其中,前三季度以案定补审批通过5445件,发放以案定补补贴118.98万元。二是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推动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任务落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定纷止争功能。今年,我市司法局实施的“阳光复议助力法治高州”被评为“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截至11月9日,全市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2件,其中受理72件,不予受理10件,公开开庭审理的案件13件,开庭审理率18.06%。经审查已办结行政复议申请54件,审结率75%。准期审结率100%,综合纠错率11.11%。三是加强领导包案,推动信访积案化解。深入排查突出信访问题,并全部落实市领导包案化解。2021年,落实市领导包案162宗,截至11月10日,化解132宗,化解率达81.48%。

  (九)加强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

  坚持落实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按照高州市《2021年度市政府常务会议学法计划》,开展普法学习,举办专题法律讲座。2021年,市政府常务会议举办了《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专题法律讲座,增强了领导干部的法制意识,提高了法治领导水平。

  (十)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保障

  一是科学制定工作方案。制定《高州市2021年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高州市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指导全市深入推进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二是发挥督察考评指挥棒作用。开展法治高州建设考评和依法行政考评,通过以考促改,督促落后单位严格整改,补齐短板。三是组织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工作。

  二、2021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高州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务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以及省委《实施细则》,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积极完成各项法治建设任务。

  (一)强化领导责任,提供坚强组织保障。成立以市委书记为组长,市委副书记、市长为副组长,各镇(街道)、各部门党委(党组)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镇(街道)、各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二)推进依法执政,抓好民主公开环节。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决策程序办事,凡重大事项,都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集体研究讨论决定。同时,坚持党务公开,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扩大党员和群众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

  (三)全面落实,及时上报。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围绕学法守法用法情况、职责落实情况、法治建设成效、找补短板情况等内容,每年按时提交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报告,市委依法治市办负责加强督促指导和收集汇总,并将相关内容按要求抄报茂名市委依法治市办。  

  (四)强化责任落实,全力确保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各级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将法治建设纳入高州市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市委常委会坚持每半年听取1次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8月9日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听取南塘镇党委、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人述职报告。

  (五)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市政府每年举办一期以上领导干部宪法法治专题培训班,领导班子举办两期以上宪法法治专题讲座。将各镇街和市直单位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纳入综合考核指标体系,作为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内容。

  三、存在问题

  2021年,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法治建设宣传教育效果需进一步提升。三是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缺乏强有力的抓手。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各方面、全过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消除制约法治政府建设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筑牢法治理念,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法治培训和教育,以推进第一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地区建设为契机,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三)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根据中央、省和茂名市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要求和部署,做好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后续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和任务积极有效推进。

  (四)加快数字政府建设。以推进茂名市首席数据官制度试点地区建设为契机,重点围绕“两网一码”,开展智慧新警务、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领域数据试点开发利用,明确职责范围,健全评价机制,创新数据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模式,提高数据治理和数据运营能力,助力我市数字法治创新发展。

  专此报告。

高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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