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获评“绿色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
近年来,市立足“一带”区域政策延伸适用范围和“一区”区域政策延伸适用县的功能定位,努力夯实绿色发展基础,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使“青山绿水”逐渐变为“金山银山”,实现了经济与环境质量的双提升。
来自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的数据显示:今年1-7月,市空气优良率为98.5%,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24mg/m³,空气质量稳定达标。对辖区内涉重金属污染土壤进行排查,截至目前,未发现土壤受污染的重大情况。不久前,市被绿色城市建设工作委员会专家组评定为“绿色城市建设乡村振兴示范市”。
专家组经过考察认为,高州市已形成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的新格局。通过严格落实绿色、低碳、循环工作各项要求,在绿色城市创建工作、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可再生能源、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扬尘污染防治、美丽村庄建设等方面,大力推进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创造了具有典型的可推广经验。
(来源:《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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