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政策解读
根据《高州市政府系统政策解读工作细则(试行)》(高府办函〔2019〕82号)规定,为便于对《高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考核办法》的理解,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一)目的。为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对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监督指导,不断规范和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能力和工作质量,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作用。
(二)依据。《广东省司法厅<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监督指导和检查评估指引>》、《广东省司法厅印发<广东省司法厅关于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粤司规〔2017〕12号)。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考核对象、每年考核次数、考核方式、考核内容和考核结果五个部分。
(一)考核对象。全市镇(街道)的村(社区)法律顾问。
(二)考核次数。考核每年进行两次,分别考核村(社区)法律顾问上、下半年履行职责的情况。
(三)考核方式。考核组通过现场检查、查看台账、问卷调查、听取村(社区)委和群众意见等方式进行考核。
(四)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公众评价、工作日志、现场服务、限时服务、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内容。考核基本分为100分,考核结果60(含)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五)考核结果。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全额发放当次考核的法律顾问补助;考核结果为60到75分的,高州市司法局对村(社区)法律顾问进行警示谈话,并扣减相应村(社区)法律顾问当次法律顾问费5%。由高州市司法局向高州市财政局申请法律顾问费,划拨给村(社区)法律顾问所在律师事务所,由其律师事务所支付给其本人。
三、实施方式
《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由高州市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