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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政府领导同志分工的通知 市政府机构设置

高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机构职能

(一)负责市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电的处理工作,草拟、审核、印发以市人民政府及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文件;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

(二)检查、督促市人民政府各项决议、决定、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贯彻执行情况,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和提出建议。

(三)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及编发《政府公报》。

(四)根据市人民政府的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组织相关的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

(五)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六)收集、编辑、报送省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参阅的信息资料,协调新闻单位宣传报道市人民政府重大工作措施和重要政务活动。

(七)承担市人民政府的金融管理工作职能。

(八)负责做好行政事务工作,为市政府领导和离退休人员提供服务。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电话:0668-­6888998

办公地点:高州市中山路59号市府大院1号办公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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