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20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有关申请人:
2020年10月网上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并审核通过人员的证书已办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12月4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一)现场领取地点:高州市教育局4楼409室。
(二)选择邮寄方式(即现场填写好邮寄单)的申请人,近日请留意快递电话。证书等资料会在即日起陆续寄出,邮费到付;申请人收件后,还须在《<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送达回证》中补充完整“送达日期”,并在“邮政快递寄达”——“签收人”处签名,然后将《送达回证》寄回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二、领取资料
(一)《教师资格证书》一本;
(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该表务必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袋内)。
※特别提醒:若申请人为我市正式在编公办教师,领取《申请表》后请移步到高州市教育局档案室(地点:广东高州中学初中校区图书馆五楼)交表存档;其余人员的《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袋内。
三、其它事项
(一)请在规定的领取日期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选择邮寄方式的除外。温馨提示: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及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凭相关证件资料到茂名市教育局人事科502室领取《资格证书》和《认定申请表》(地址:茂名市官山五路六号大院;联系电话:0668-2278744)。
(二)申请人领取证书时,请出示身份证原件;若申请人不方便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出示代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即可)。
(三)《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因此务必及时将《申请表》存档。
(四)《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下属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是全国唯一验证《教师资格证书》的网站。
附件:2020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xls
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2020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