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领取2016年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各相关申请人:
2016年9月网上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并审核通过人员的证书已办好,领取《教师资格证书》的时间为2017年2月6日—2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地点
高州市教育局六楼607室。
二、领取资料
1、《教师资格证书》一本;
2、《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份(若申请人为高州市正式在编公办教师的,领表后请移步到高州市教育局9楼档案室交表存档;其余人员的《申请表》由申请人自行存入本人人事档案袋内)。
三、其它事项
1、请在规定的领取日期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认定申请表》。
2、申请人领取证书时,请出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不方便领取的,可由他人代领(代领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即可)。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与《教师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若《教师资格证书》遗失或损坏,必须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相关程序到发证机关申请补办,否则不予受理,因此务必及时将《申请表》存档。
4、《教师资格证书》全国通用。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属下的“中国教师资格网”是全国唯一验证《教师资格证书》的网站。
高州市教育局人事股
2017年1月26日